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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死3伤!安徽蚌埠一排门面房起火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深圳应急管理 Author 深圳应急管理

2019年11月15日6时57分,安徽蚌埠市火车站附近的一排门面房突发火灾,多人被困经过全力扑救,7点50分,明火被扑灭;现场搜救出25人,8人被送往医院,其中5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人送入ICU救治,另外2人为轻伤


↓现场视频↓


据安徽省应急管理厅通报消息,着火建筑为多层民用建筑,现场有5间沿街门面过火,二层局部有蔓延,过火面积约为150平方米



据了解,火灾涉及多家餐饮店和旅店,因为该建筑地理位置临近火车站,起火店铺内的被困人员大多为旅客。

从视频和照片中可以看到,现场火势凶猛、浓烟冲天,并不时发出爆鸣声,仔细观察,目测这又是一起典型的“三小场所”火灾事故


吃、喝、玩、乐、购

是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

而正是因为存在巨大的需求

身边的“三小”场所数量不断增加



吃饭、购物


住宿、娱乐


上面这些场所是不是很熟悉?

"三小"场所生活中处处可见,



什么是“三小”场所?


1.小档口:经营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具有销售、服务性质的商店、营业性的饮食店、汽车摩托车修理店、洗衣店、电器维修店、美容美发店(院)等。


△ 经营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汽车摩托车修理店


2.小作坊: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且每层建筑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下,具有加工、生产、制造性质的场所(含配套的仓库、办公、值班住宿等场所)


△ 上图为典型的小作坊


3.小娱乐场所: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具有休闲、娱乐功能的酒吧、茶艺馆、浴足屋、棋牌室(含麻将房)、桌球室等。


△ 临街的足浴房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同样规模较小事故多发的还有“三合一”场所:



随着个体私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经济的不断繁荣,在我国经济较为发达的一些地区出现了相当数量的将人员住宿场所与加工、生产、仓储、经营等场所在同一建筑内混合设置。这样的场所我们称之为“三合一”场所。


"三小"场所和"三合一"场所,

这些地方看着规模不大,

但是发生事故的几率却是相当高,

而一旦发生意外,

出现伤亡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三小”场所事故隐患有不少


根据“三小”场所以往事故发生的规律,常发生的事故有火灾、触电、中毒和窒息、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和机械伤害。


01火灾

1. 部分“三小”场所电线设置凌乱且未穿管保护,存在火灾安全隐患。线路不套管或未使用线槽进行防护,工人作业过程中电线容易发生破损从而造成短路引发火灾。


2.“三小”场所使用者为了节约资金往往室内违规住人,不另外租房居住。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都在一个空间内,用电用火过程不规范,极易发生火灾(例如: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动机车室内充电)。


3.“三小”场所往往缺乏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很多使用者为了节约资金存在侥幸心理,索性不设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导致火灾发生后无法第一时间及时灭火,使得一旦发生火灾就容易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部分“三小”场所应急逃生通道设置不规范:应急逃生通道被堵塞或占用、应急疏散路线标识不够清楚和未装火灾应急灯等,导致火灾发生后,人员逃生困难。



02触电1. “三小”场所很多电气设施安装使用不规范,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电线绝缘破损、设备漏电、地线安装不规范、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失效等问题,导致作业时极易发生触电事故。


 


2. “三小”场所在装修电线安装作业和电器线路日常维护作业时没有采取全面断电措施,经常采取违规冒险带电作业,导致作业过程中触电的风险升高。


3. “三小”场所作业人员在进行涉电作业时,应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个人防护装备使用不当也是造成触电事故原因之一。


 


03中毒和窒息

1.“三小”场所中小作坊、小商铺和小吃店较多,由于经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在密闭空间内不规范使用空调、热水器和燃气炉等,容易引发室内人员发生中毒和窒息事故。


2.“三小”场所的经营人员在日常生活中,违规使用直排式热水器或不规范使用热水器等的行为,容易引发使用者中毒。


04高处坠落

“三小”场所中人员流动性强,安全培训不足,安全意识较为薄弱。在“三小”场所装修和日常活动中,作业人员高处作业时如果安全防护设施使用不当,容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05物体打击和机械伤害

“三小”场所在进行装修时、小五金店和机械加工作坊日常营运过程中,作业人员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或操作机械作业时,高速转动的机械因作业人员误操作存在着伤人风险,极易造成物体打击和机械伤害事故。


 


如何避免“三小”场所发生事故?


(一)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1.“三小”场所不准违规住人:“三小”场所不得违规住人,确实需要安全人员住宿看管的,不得超过1人,且住宿区域与经营场所应当进行严格的防火分隔,并设置独立的疏散通道、楼梯和逃生口。


△ 违规的“三合一”场所


2.“三小”场所不准违规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涉及使用甲、乙类危险化学品的门店严禁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居民楼内;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产生明火的炉具。


3.“三小”场所不能堵塞逃生通道:逃生疏散要畅通,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不得上锁、遮挡或占用,不得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


 △ 安全出口要保持畅通


4.不准乱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阻燃型PVC管保护,不得使用双绞线(俗称花线),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物体上。不能使用违规大功率电器,防止电线超负荷引发火灾。


 △ 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气线路


室内电源线路的敷设,要用线槽或线管进行防护,不要贪图省事和方便。


 △ 正确的室内电源线路敷设


5.配备消防器材:“三小”场所应设置室内消火栓或防卷盘,无法设置的,必须在每一个楼层配置不少于一具推车式ABC干粉灭火器,并按照每75平方米标准,配备至少配备2个2公斤的ABC干粉灭火器的手提式灭火器。为及时发现和扑灭“三小”场所的初起火灾,宜设置独立式烟感火灾探测器和简易式水喷淋系统。


 


(二)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和按规范安装地线


为防止“三小”场所触电事故的发生,作业人员在用电过程中应检查电线绝缘是否破损,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和规范安装地线。作业人员进行涉电作业时,应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


(三)高处作业持证上岗和正确佩戴劳保用品


作业人员在进行高处作业时(距坠落基准面高度大于等于2米),应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方可上岗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应根据作业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用品,并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 特种作业操作证


 △ 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的“三小”场所高处作业


(四)“三小”场所应注意通风


“三小”场所在密闭空间内应规范使用空调、热水器和燃气炉等,避免发生室内人员发生中毒和窒息事故。经营人员在日常生活中,应规范使用热水器,并注意通风,避免发生中毒。


(五)正确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和机械设备


手持电动工具和机械设备应齐备安全防护装置,应制定手持电动工具和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岗位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避免物体打击和机械伤害事故。


(六)加强培训和巡查


1.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三小”场所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培训,增强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提升辖区内“三小”场所经营人员应对安全事故的整体能力。


2.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三小”场所安全生产隐患检查工作,全面排查、强力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增强广大群众安全意识,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风险。


安全意识必不可少

杜绝事故发生

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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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 来源:湖北应急管理综合安徽省应急管理厅、深圳应急管理、蚌埠日报
☞ 编辑:张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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